吉龙云家|我国首例爱滋犯人监管凸现三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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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干部翁训华,是南京大学数学系的毕业生,4年前,他从部队专业到看守所后,一直从事监管病号犯的工作。在接手郭这个病号犯后,要采取什么方式来监管,确保郭能完整地、很安全地度过在看守所的最后6个月刑期,成了翁训华当前面临的一道最大的难题。

翁介绍说,起初带头给郭端饭、洗碗时,他也是硬着头皮去干的。虽然表面上装做很镇静,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碗里有郭的唾沫等残留物,要是皮肤被烫脱皮,感染了什么办?事后,手洗了又洗还是放心不下。现在想来那样的担心是多么可笑的。

翁说,起初为了掌握爱滋病毒的成因和传播途径避免交叉感染,他上网查找资料,搬来医学刊物研读,请教医护人员应注意的事项,随后,所里也请来省疾病预防中心的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现在,他就用自己学到的东西,向郭及其他在押人员进行爱滋常识进行宣传,消除了监内的恐惧心态。

一月下来,管教干部瘦了12斤

6月12日,星期六晚。翁训华值完班刚到家。突然,所里又来了紧急传呼。没办法只能跑步赶回所里。原来,郭又在不停地按紧急呼叫系统,然而,所里的医生一赶来他就一句话也不说,检查没有什么异样后,医生只好折回。郭第21次摁响呼叫系统后,医生刚好给其他病人看病迟缓了2分钟赶过来,郭就用头去撞铁门,被发现紧急制止后,他的头上已起了个脓包。

翁赶回所后,问明情况后要对郭采取违规处罚时,郭怕了,“咚”地一声跪了下去,请求翁干部再给他一次机会。郭供述,他利用深夜上厕所的间隙,故意用身体遮蔽了监管视线,吞食了监内正常书信用的圆珠笔芯。翁只好与医生立即送到医院去拍照,经X光透视证实郭胃里确有异物,但很快就要排出来,考虑到郭的高危传染病情及综合表现,医院拒绝对郭进行收治。医生开了排泄药品督促郭尽快排泄,翁训华直看到郭的排泄物里有圆珠笔芯时才放心地回家。忙完这些,已是第二天的凌晨9时,翁的传呼机里已有10多个家里的紧急呼叫,回到家肯定又少不了妻子的责怪和怨恨。

这样紧张地工作了一个多月后,翁的脸从原来的“芒果型”变成“直条型”,体重急剧下降了12斤。

妻子催他要么换岗位要么去检测

翁的妻子一直劝翁说,“民警也是人也会被感染,你不怕我怕,现在新的下所民警又来了,你在这个岗位上也干了这么长时间,可以趁此机会向领导反映要求更换岗位。见劝说无效后,翁妻就一直催促翁干部去检测中心检查,并要他打抗菌素感染的预防针。”翁向记者坦言,“我也曾动摇过,但每次在领导面前,话到嘴边他又咽下。这样的工作总得有人干,我不干谁来干。只能让自己多留个心眼。”

翁说后来妻子拿他没办法,就要他每次回家要先换洗衣服,还得再泡个澡,洗涮清楚后,才让他进家、用餐。8岁的小女儿,也不让他接送了,改由70多岁的老岳母跌跌撞撞去接,暑假来了,就干脆把她送到岳母家,让她与我隔离起来。然而,让翁不明白的是,以前的球友、牌友们、战友们获悉他监管爱滋病人也都离他而去,有时想释放一下情绪,调节一下,都找不到一个伴。

如何监管爱滋囚犯面临的难题多多

治疗费用该由谁买单?

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医生潘群坦言,目前郭还处在爱滋病症状的潜伏期,再加上看守所条件有限,基本上还是用常规药进行控制。郭不发病的话,他们也不用戴口罩,有时看情况要戴橡皮手套。目前,对郭的防护主要集中在给其碗筷等用具和大小便的严格消毒上,每天对他例行巡检一次。目前,常规治疗的费用每月都要在500元以上。

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卫生科科长林航介绍,对看守所而言,郭仍像枚“定时炸弹”,他身上的爱滋病毒随时都有可能发作,万一在押期间发作,而爱滋病医治费用又是相当惊人的。然而,郭还是个“三无人员”身无分文,他的日常生活费用都是警方负责的,那这笔治爱费用该由谁为他买单?

谁来监管?

公安部的数据表明:截至2003年9月底,中国共报告艾滋病感染者84万人,其中8万为爱滋病病人,而且这个数字在呈逐年上升趋势,艾滋病问题正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出了新的考验,而怎样审判、收押、监管患有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也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课题。

福州市公安局监管处处长陈胜旗介绍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凡患有严重疾病、且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看守所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郭是HIV阳性携带者,我们曾与检、法机关协调过,为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至今尚未查明郭的真实身份,故无法找到其亲属为其提供有效担保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有效监管,我们不能不负责任地将郭不加限制地推向社会。

然而,就目前福州地区看守所的硬件设施,又尚不具备对郭以及患有高危传染病源罪犯的关押条件。郭虽然是病患,但他首先是罪犯,只要关押一天,我们都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目前,陈仪副局长明确指示,对郭要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常规的监护。为了随时掌握郭的病情变化,看守所定期向省疾病防治中心报告郭的病情,并按照医学要求,将郭的相关检验物送医院定期进行化验。

刑满释放后该什么办?

郭的刑期到明年初就满了,对郭这类囚犯,今后该如何监管?

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所长黄鼐说,郭刑期届满,我们就必须立即释放。我们只能寄希望社会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担起对郭病情的继续跟踪和治疗,以确保社会的平安与稳定。

一名警察认为,如果政府不出台相应措施,仅仅是靠公安部门挑下给爱滋罪犯买单这个担子远远不够,“这好比扎紧了破口袋的一个口子,如果这些罪犯刑满释放流窜到社会或其他城市,依旧是严重的社会问题。”

惩处艾滋病人犯罪期待新机制

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陈祥健认为,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做法带有一定的示范性作用。像郭某这样的囚犯,如果将其采取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则无异于判其无罪,其实质是对那些染有恶习的艾滋病人犯罪的一种纵容;同时,郭某有可能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危害社会。

郭某每次盗窃被人当场抓获后,他都以我得了艾滋病,在社会上没法混了。为理由逃避处罚。陈所长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若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相关的法律执法机制上寻找出路。据了解,目前我国司法机关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应对艾滋病人犯罪的工作机制,其中最关键的是,全国至今鲜有对艾滋病犯罪人员进行改造、治疗的合适场所,而把爱滋囚犯与其他囚犯混关在一起,会侵犯到其他囚犯各自的健康权,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建立对艾滋病等高危传染病犯罪人员进行改造、治疗的高效工作机制,是大势所趋。

陈所长建议,为了达到既可以打击犯罪,又可以考虑到爱滋囚犯特殊病种的扩散和控制问题,在当前的情况下,省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参照杭州、武汉的做法,修建一处全省性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所,对这一特殊犯罪人员实行集中监管,并组成一支专门队伍,进行专门监管、看护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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