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龙云家|时评:“艾滋孤儿”是受歧视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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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因父母患艾滋病而成为孤儿的71位孩子将来到北京,参加“阳光下我们一起成长”夏令营。然而,他们进京的行程还没开始,却因住宿问题频频遭拒。主办单位联系了三四十家宾馆、招待所等单位均明确表示拒绝,或态度非常犹豫。
很显然,这些孤儿头上的“艾滋”标签,是让他们遭遇本不该遭遇的歧视的根本原因。为此,笔者不禁要问:“艾滋孤儿”能等同于艾滋病人或艾滋病感染者吗?为什么这些父母死于艾滋病的孤儿就摘不掉“艾滋”的帽子,而要与“艾滋”终身为伍呢?到底是谁给这些孤儿贴上了“艾滋”标签呢?我们为什么不能从这些孤儿身上揭下“艾滋”标签?
任何人都知道,父母因艾滋病而死,其遗孤并不必然就是艾滋病人或艾滋病感染者。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事实上,参加夏令营的71名孩子来自吉林、河南、四川、山西、云南等5省12个县市。他们从两年前就接受主办单位的跟踪监测,监测结果证明,这71名孤儿既不是艾滋病患者,也不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用医学专家的话说,这71个孩子和普通的健康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可偏偏这71名孤儿在北京的住宿遭到许多宾馆招待所的拒绝,假如这是71名普遍的孩子,他们还会受到拒绝吗?显然不会,说不定这些客源还会被许多宾馆招待所竞相争夺哪。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艾滋”这个标签从“孤儿”身上拿掉呢?
我们并不否认,“艾滋孤儿”这一称呼可以为这些孤儿争得更多的同情和救助,也许更能够唤起社会对他们的关爱,甚至在某些条件下方便有关单位为他们争取利益。但“艾滋孤儿”这个称呼其实对孤儿的成长并不利,“艾滋”标签是他们遭受社会歧视的根源,也是对他们造成心理伤害、形成强烈的自卑感和孤独感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法律上讲,“艾滋孤儿”这个称呼对这些孤儿是不公平的,涉嫌侵犯他们的隐私,贬损他们的人格。他们的父母因为艾滋病而死,这完全是他们的家事,是个人隐私。如果为了发起募捐或社会救助活动而笼统地使用这个称呼还未尝不可,因为它不会特定化,外界不会对号入座地知道谁是艾滋孤儿。但如果小范围地开展活动,也处处打着“艾滋孤儿”的旗号,那就很可能暴露这些孤儿的隐私,让他们周围的人都知道某个孤儿是“艾滋孤儿”。另外,“艾滋孤儿”这个词本身就有歧义,按照汉语的构词法,它很容易被理解为“艾滋病孤儿”或“已经感染艾滋病毒的孤儿”。显然这个词既不准确,也不科学。
总之,笔者认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对这些已经备受痛苦和磨难煎熬的孤儿进行关怀时,不要再把“艾滋孤儿”挂在嘴边,因为这样的关怀同时还隐含着对他们的心理伤害和人格权侵犯。我们希望尽快清除贴在这些孤儿身上的“艾滋”标签,让他们享受与其他孤儿甚至是其他儿童同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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