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龙云家|转帖:日本医生近藤诚先生的《患者,请不要硬和癌症作斗争》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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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化疗药物对癌症无效
千叶敦子忍受了化疗药物剧烈副作用的痛苦煎熬,她误认为可以治好,其实化疗药物对90%癌症患者无效。
千叶敦子忍受了那么多化疗药副作用的痛苦,而其最终结局仍是死亡,这是为什么?
许多人都会记得,千叶女士是自由职业的专栏作家,生前曾公开表明自己患有乳腺癌,到临去世之前,陆续发表了有关所接受的治疗和日常生活情景的描述,使大家倍受震憾。现在重温她的作品,如《无憾地死,如同生存》、《在纽约与癌症共生》,我们又看到了她面对癌症的多次复发,忍受着化疗药副作用的痛苦煎熬,以不屈的斗志,不断地记录病情、收集资料、独自作出决定的情景。看到这些记载,实在令人感动。
但是,依专家的眼光来看,千叶女士对于化疗的认识有些误解,或者说产生了错觉。我在这里并不是辩论她的选择、决定是否错误,而是要探讨她的误解或错觉在哪里。
在日本,有关癌症方面的正确信息实在太少,一般读者都会认真阅读患者从自身角度所写的《抗病记》,并受到其相当大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以千叶女士的作品为例。听说已出版的各种抗病记录往往会成为患者是否接受治疗的参考,这样一来,指出书中易使大家产生误解的部分,便成为专家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书要探讨人们已经接受过的治疗方法,所以有时难免会伤害与此相关者的心情,请大家充分理解我的本意,并予以谅解。
千叶女士患左侧乳腺癌,于1981年在东京接受乳房切除术,术后10个月又做了再建乳房术。1983年夏天,发现癌症转移至颈根部淋巴结,于是便接受了转移部位的放射线照射治疗。此后,千叶女士开始了不同凡响的生活。
她为了实现长期以来赴纽约工作的梦想,于1983年底只身移居美国。1984年夏季,因癌症再度转移至胸骨左侧淋巴结而再一次接受了放射线治疗。从1984年秋,她开始踏上了化疗的旅途。化疗方案为:光辉霉素、甲氨喋呤、环磷酰胺、肾上腺副皮质激素4种药物联合应用,前两种药物每周静脉注射1次,后两种每天口服。化疗带来了什么样的痛苦呢?让我们看看千叶女士的描述吧。
“我最初两次注射化疗药物时,并没有出现副作用。因而我乐观地认为情况不错,以为照这样下去,6个月的化疗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但在第3次接受注射后情况就完全改变了。
重度的恶寒、腹痛和腰痛,咽部深处好像有食物堵塞,稍一咳嗽就觉得胃内容物似乎都要吐出去一样痛苦难忍,四肢麻木,没有食欲,齿龈出血,指甲颜色变紫。
此后白细胞数恢复后又接受了四五次治疗,从治疗当天晚上到第3天星期日上午的几天里我又变成了重病人,每隔几小时勉强喝些苹果汁,然后就拉上窗帘,把电话调成‘无声’状态,在床上呻吟,连看书、听音乐的力气也没有。‘即使病重也要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而继续写作’——这种曾下过的决心早已崩溃,而且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
尽管如此,千叶敦子在做完化疗数日后到下一次治疗前的这一段空余时间,身体状况勉强有些恢复,就尽量集中全部精力整理手头的工作,和朋友们会面,外出上街,她的精力和活动力令人肃然起敬。然面她忍受了巨大痛苦所接受的化疗却没有效果。1986年秋,癌症第3次复发了。
千叶敦子的误解
一谈到千叶敦子接受的化疗无效,便立刻产生出两点疑问。第一点:所谓无效只是千叶的结果,不是也有人应用化疗药物治疗好了吗?千叶敦子在《纽约与癌共生》中写道:“国立癌症研究所发表的数字表明,对乳腺癌患者采用‘预防性的化疗’(注:化疗即是化学抗癌药物疗法)的效果为:50岁以下的患者34%有效,50岁以上者22%有效。”如前所述,此结果是指发现癌细胞转移到淋巴结就立刻开始治疗的数据。这种数据会使大多数读者误认为,有20%或30%的人是能够治愈的。我们从千叶敦子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她也对这一数据产生了误解。
其实,34%或22%的数字是指5年生存率。患乳腺癌后即使生存了5年,也不一定就是已经治好了,也有不少患者在生存5年之后因癌症复发而死亡。特别是像千叶女士那样癌症复发于胸部的患者迟早都会死亡,而她却把这些数字作为抗癌治疗的依据来加以引证,说明她产生了误解。
从千叶女士所记载的“发现癌细胞转移到淋巴结就立刻开始治疗的数据”来看,癌细胞当时还停留在她的胸部淋巴结,未转移至肺及脑等器官,她认为还有一线希望,就接受了化疗。但是,她的复发癌症绝不仅仅是淋巴结转移,最初复发位于颈根部淋巴结,对于乳腺癌来说,这与转移到脏器的含义相同。
乳腺癌常常转移至腋下淋巴结,切除转移到此的病灶,多数情况下可以治好。但是如果已经转移到颈根部淋巴结,就等于转移到了肺及脑部,按乳腺癌进行度的国际分类标准,已将它划入脏器转移范围。也就是说,乳腺癌转移到颈根部淋巴结后,出现肺及脑部的转移机率是100%。千叶女士第2次复发的部位是胸部淋巴结,这只不过是一种偶然的顺序,早晚一一会在其他重要脏器内发生。事实上,后来千叶女士正是由于癌细胞转移至脑部及肺部而被夺去了生命。
如果从癌症最初的复发部位就能判断出它属于脏器转移的话,在第2次复发时,千叶女士就不会相信淋巴转移的疗效数据,由此可见,她确实是在这一点上发生了误解。乳腺癌的远距离转移是否可用化疗,这一点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有疑问,若不是因为误解,千叶女士的治疗选择一定会不同。
关于千叶女士所接受的化疗,第二点疑问是:化疗是否有延长寿命的效果?的确,我们不能否定化疗有延长寿命的可能性,的确也有研究报告证实,乳腺癌发生脏器转移时采用化疗后,获得了延长寿命的效果。但是研究得出的结果是否能体现在日常诊疗中呢?即使相信这些报告的内容,也只是获得数月到1年的寿命延长效果,而3年或5年之后的生存率还是一样的。
那么,接受化疗是否有意义呢?千叶女士接受治疗后,可能获得了几个月延长寿命的效果,但是却因副作用而痛苦了7个月,仅仅是延长了一段痛苦的生命过程而已。而且一旦接受了化疗,那么不治疗的话,寿命会如何?这就不得而知。对病人来说,并没有体会到生命延长,留下的只不过是化疗副作用的痛苦记忆罢了。
造成千叶女士产生误解的直接原因,而且是最大的原因,是医师所作的解释。按照主管外科医师的劝告,她去纽约癌症治疗中心向从事抗癌化疗的医师咨询,之后决定接受化疗。是在咨询和决定时产生了误解呢?还是原有的误解未被纠正呢?两位医师的看法如何,又是如何解释的呢?他们有没有觉察到千叶女士对癌症治疗产生了误解呢?
从事化疗工作医师的现状
千叶女士所接受化疗的费用,包括药费和护理费在内,每月最低需131,600日元(¥10300元)。她在接受治疗4个月时,因白血球减少、高烧39.4℃而紧急住院,当时众多医师进行了会诊,为她做了许多检查,并点滴抗生素治疗。仅仅住院5天,费用就高达105万日元(¥82500元)。从上述观点来看,可以说完全不需要花费这些支出。如果不接受化疗,不仅每个月不必支付那些费用,而且也不会因发生白血球减少、高烧而支付105万日元。
一般来说,在美国应用化疗产生副作用时,其诊察和入院费用是相当昂贵的,这笔收入也变成了从事化疗工作的医师们的生活收入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这里,让我们估算一下他们的收入吧。
千敦叶子接受化疗时,全美国有20万人接受同样的治疗。与此相应,化疗专业医师在当时(1983年)约有4000人,1名化疗医师大约治疗50名患者。化疗医师收入来源,原则上讲只有诊疗费。如果千叶女士的治疗顺利的话,每月1次的诊疗费为11,800(¥900元)日元。
现在来估算一下,与千叶女士类似的患者,假如50个人都治疗6个月,那么,医师1年的收入是:11,800日元×6个月×50人=354万日元(¥278220)。但实际上当时化疗医师的年收入为2000万~8000万日元(¥157万元~629万元),这就比预计的诊疗次数多出了几倍。究其原因就是,患者出现副作用时,增加了临时诊疗和急诊入院诊疗。
这种情况下,当医师发现患者对癌症治疗产生误解时,是坦率地说明化疗药物的治疗效果而使患者放弃治疗呢?还是应劝他选择副作用较少的治疗方法呢?
千叶女士所使用化疗药物的联合应用方法也令人怀疑。乳腺癌的化疗,通常选用CMF(环磷酰胺、丝裂霉素、5-氟脲嘧啶)或CAF(环磷酰胺、阿霉素、5-氟脲嘧啶)各3种药物的联合化疗方法,而千叶女士的治疗并非如此。还有,一般CMF或CAF联合疗法都有5-氟脲嘧啶,千叶女士的治疗中却没有加入。但化疗医师却将CMF应用于其他患者,并将其治疗成果写成论文正式发表。
也许是我的猜测,千叶女士所使用的化疗方法,并不是该医院的标准治疗方法,因为5-氟脲嘧啶这种药物与其他药物不同,要充分发挥它的治疗效果,需长时间进行静脉点滴。而且千叶女士希望星期五接受治疗,这样周末熬过化疗副作用的痛苦后,下周一就能恢复工作了。与她持有同样想法的患者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因诊疗室空间和时间均有限,只能等所有患者治疗完毕之后才能进行。那么与其采用耗费时间的5-氟脲嘧啶静脉注射,就不如改用几分钟就能注射完毕的其他化疗药物。
另外,千叶女士可能支付了比通常人更高的费用,这是因为如果选用的是标准CMF联合疗法,每4周只需注射2次,但千叶女士的治疗方法是每周注射1次,注射频率为正常的2倍,手续费自然也要付双倍。如果选用标准CMF联合疗法,其后的两周可以免受化疗药物副作用之苦,而每周注射1次的话,身体就得不到休息,可谓徒劳无功,白受痛苦。
我们来看看千叶敦子后来的情况。1986年秋,她的癌症第3次复发了。在胸的中央部纵隔处(心脏、食道、气管等位置处)淋巴结肿大,压迫神经,发音困难,于是千叶女士再次向治疗癌症的化疗药物挑战,每2周接受1次丝裂霉素和长春花碱注射治疗。然而这种化疗毫无效果,1987年5月又出现了小脑转移,7月9日,因肺转移继发急性呼吸功能不全而死亡(享年46岁)。
对于使用丝裂霉素和长春花碱后的身体情况,千叶敦子作了如下记录:
“注射药物的当天,除恶心欲吐和全身肌肉疼痛之外,还有一种难以形容的不适感。1周后因白细胞数目减少,非常容易罹患其他疾病,全身疲惫不堪。”“每天有必须做的工作,无论如何疲倦难受,只要能有一点起床的力气,我就想爬起来。若不是有工作的压力,我难以想像如何忍受这种痛苦,疲劳到连眼睛都睁不开的程度,这种状态持续了几天。因为我写的专栏必须在每星期五刊载,如果不是承担此项任务,我也许不可能再爬起来了。”
读者们也许会有疑问,为什么要如此忍受痛苦去接受化疗呢?读了千叶敦子的书并为她的抗癌精神所感动的人们,在了解到化疗无法医治乳腺癌脏器转移这一事实时,会留下一种完全不同的印象。抗癌化疗究竟有什么意义?了解到这些知识,便会使你对化疗的印象发生180度的大转变。从以上事实中,我们明白了千叶女士的误解究竟在哪里。正因为如此,她才遭受了那样的痛苦。
接受化疗的人都会出现副作用
在癌症治疗中,采取积极与癌症战斗的态度,往往使患者剩余的人生陷入悲惨的境地。对癌症必须攻击,这一社会观念也常常会使患者遭受痛苦。但是,在生死未卜的紧要关头,很难做到不去治疗。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治疗,这是一般人的想法。这样做的后果,等待患者的往往是副作用的痛苦和死亡。因此,即使心理上有矛盾,也应该考虑选择不接受治疗,不使用化疗。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医学专家患癌症后所选择的治疗方法。
精神神经科医师西川喜作患了前列腺癌,每周点滴1次顺铂和光辉霉素,治疗几次以后,他得出如下看法:
“也许忍受了化疗药物的副作用能医治我的病,但是不会完全治愈,反而可能因副作用再也无法恢复健康。同时药物对肝肾功能的损害也太大了。
按照主管医师的治疗方案,1个疗程需4个月,而且难以保证1个疗程就结束治疗,还会考虑延长为两个疗程或3个疗程。
现在这三四个月的时间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如果静脉注射化疗药物能够保证延长三四年的生命那还算好,然而不一定能做到这一点,需默默地在床上忍耐三四个月才能度过这一段时间,这使我无法接受。现在能够工作的这三四个月太重要了。
有想要从事的研究、新的学习计划和需要治疗的众多患者,这些事都等着我去做。于是我下了决心,不接受静脉化疗而出院了。”
西川医师的决定是正确的。但我仍需指出,他的文章中有一两点内容会使患者发生误解。首先,“也许忍受了化疗的副作用能医治我的病”,这种说法会使患者认为,治疗也许有什么效果。那么疗效到底怎么样呢?采用化疗治疗前列腺癌,可以使其缩小,但是病虽然治好了,却不能证实寿命有所延长。尽管有些人的癌肿缩小了,但寿命并没有延长,却因抗癌药的副作用而过早地死亡了,这是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副作用会发生于所有接受治疗的患者。前列腺癌的化疗效果是不确切的,至今为止很多研究都未能证明其疗效。因此可以说,化疗对前列腺癌是无效的。
另外,读了西川先生的文章,可能有些人会发生这样的误解:目前没有什么工作或研究的患者,是不是就应该接受化疗呢?实际上化疗的有效无效与工作无关,无论是退休在家很悠闲的人,还是忙于学习花艺的妇女,都不必去忍受化疗的副作用带来的痛苦。
读了一些人所写的癌症治疗的经历之后,我深深体会到,如果你没有接受化学药物治疗,就很难发现它的副作用问题。关于这一点,日本红十字会医疗中心的外科主任竹中文良医师,记载了自己患大肠癌的经历。他接受化疗后,经过深思熟虑,毅然决定了停止治疗。很显然,由于他对癌症很恐惧而试着注射了1次化疗药,用药后因出现令人吃惊的副作用,于是重新考虑停止了化疗。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试着治疗1次看看”,这种思维方法也有它的道理。因为癌症可引起各种各样的症状,癌症化疗虽然无效,但有的患者在注射化疗药物后这些症状可以减轻。哪些患者的症状能减轻,哪些患者的症状不能减轻,不治疗看看就不得而知。但是,问题在于:所有接受治疗的人无一不产生副作用,而且病情恶化的人更多。对于化疗无意义的癌症患者(包括症状改善的患者在内)来说,统计结果无法断定他们的生存率能不能提高,或生命能不能延长。可以坦率地说: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人因接受化疗而获益。
“试着用1次化疗药物看看”,它的最大问题是:这1次治疗的副作用有可能再也无法恢复。很多人仅注射1次阿霉素便使头发全部脱落,头发脱落尚能再生,我要说的不是这个问题。有的化疗药物,注射1次就出现了脑损害而变为痴呆,或导致肾功能不全而终生过透析生活……对于这些受害者来说,这些治疗是毫无意义的。
“试着治疗1次看看”的想法,往往产生于抱有一线希望的情况下。假如你想让自己剩余的人生过得有意义,那么在接受化疗之前,就要好好考虑考虑是否应该接受。此时,作为基本常识,就应该了解化疗对什么癌症有效,对什么癌症无效。
化疗没有意义的癌症
根据化疗是否有效(及其程度),可将癌症分为4组:
第一组用化疗药物治,生存率显着提高。这些癌症有: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睾丸肿瘤、子宫绒毛癌、小儿癌症等。
第二组用化疗药物治疗,虽然可提高生存率,但没有第一组疗效显着。乳腺癌和复发的第一组癌症就属于这一组。同样是乳腺癌,但若像千叶女士那样明显转移到其他脏器时,则属于下面的第三组。
第三组化疗后生存率能否提高虽存在疑问,但生存期可能会有所延长,或者说可能会延长几个月,但1年或3年后的生存率是相同的。这一类癌有:进行性卵巢癌(第三期、四期者)、小细胞型肺癌,其中有内脏器官转移的乳腺癌也包括在内。
第四组其他的所有癌症,包括脑肿瘤、头颈部癌、甲状腺癌、非小细胞型肺癌、食道癌、胃癌、肝癌、胆囊癌、胆管癌、胰腺癌、结肠癌、直肠癌、肾上腺癌、尿道癌、膀胱癌、前列腺癌、子宫颈癌、子宫体癌、卵巢癌(一期、二期)、皮肤癌等。
如上所述,在日本发病率较高的胃癌、肝癌和大肠癌,被归在化疗无效的一组中。第三组包括小细胞型肺癌,而此型只占肺癌全部患者的10%以下,因而也可以说肺癌的化疗几乎是没有意义的。如下所述,原以为第三组中化疗具有一定意义,而实际上能接受化疗的仅仅是第一、二组癌症。属于这一范围的癌症仅占全体癌症患者的10%,对90%以上的癌症患者来说化疗是无效的。
“无论何种癌症,化疗都会有效”,这种想法产生的原因大概有以下4个方面:
第一,化疗药物的命名方式使人们认为或许它可能对癌症有些效果。
第二,在一部分癌症中,经治疗后其生存率有显着提高,如儿童性淋巴白血病,不做化疗者5年的生存率为0;经化疗后,最近有60%的患者平均达到5年的生存率,而这些存活了5年的孩子大部分都治好了。
这是一种奇迹,医生和患者都期待着对其他癌症也产生相同的治疗效果,就连我自己也期望化疗能提高所有癌症的生存率。但实际上,90%的癌症,不管你下多大功夫改进治疗方法,其生存率仍无法提高。正是由于一部分癌症经化疗后生存率显着提高,给人留下了强烈的印象,才会使人们产生了化疗对所有的癌症都会有效的误解。
产生误解的第三个原因,是对“有效”和“效果”这两个词汇的理解发生了错误。一听到有效,就认为能提高5年的生存率或能延长生命;实际上,在医生的理解中,有效是指“癌肿的缩小”,是与生命无关的指标。
假如有直径为3cm的癌,经抗癌治疗后缩小至2cm,可评价为有效,但它只是使癌细胞的总数减少了1/3,在2cm的癌瘤中还包含有80亿的癌细胞,它们必然会再增大,不能期望彻底治愈。而患者及家属一听到有效果这样的名词,就抱着治愈的幻想。
1993年末报道了这样一个事件,有一种称为Irinotecanhydrochlordum的新型抗癌化疗药,在开发阶段共有477例患者接受了试验,其中的20人(占4.2%)因副作用而死亡。该药由于对治疗某种癌症有20%的较高有效率,而被有关部门批准出售了。这种情况下的“有效”,读者应该明白,它只不过是癌肿的缩小罢了。
稍谈一点离题的话。为了鼓励开发新的抗癌化疗药,按照现行的规定,在没有调查清楚该药是否有提高生存率及延长生命效果的阶段,也可以被批准出售。因此,有些被批准的新药有可能会使生命缩短。另外,虽然受试患者的癌肿缩小了,但在生存1个月后因副作用而死亡,这种情况按照规定也可计为有效。在这种体制下,可无视药物的副作用而允许生产出售,以盐酸irinotecan为例,该药的副作用虽然造成10%~20%的患者死亡,却仍被批准出售了。由此可见,用这样的药物后不断发生副作用致死的事件是相当普遍的。
使大家误解化疗药物有效的第四个,也是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对于化疗药物存在的问题,就算不是专家,只要稍稍学过一点医学常识的人,谁都会注意到。但由于专家们不说出真相,从而使大家产生了误解。前面谈到的竹中医师并不是化疗专家,在静脉点滴化疗药物1周,同时口服化疗药物一段时间后,由于下述原因而下决心中止了化疗。
对化疗药物疗效显着的癌症是有限的,大肠癌不在其列。
对于胃癌和大肠癌,口服化疗药物的效果不明显,在欧美曾被断定无效。
化疗药物对癌症发挥效果的给药法,通常是大剂量攻击法。少量口服法达到癌病灶的药物剂量极少,无法期待有明显效果。
许多抗癌的化疗药同时也是强有力的致癌物(致癌研究者们已经证实,应用强力抗癌剂和放射线也可致癌,使用由化疗药物而发展的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其致癌率较高)。
在日本,很多研究报道抗癌化疗的有效率为25%,但是即使保守地认为有疗效,患者也会因为食欲不振、营养状况恶化而使机体免疫力和对癌症的抵抗力降低,从而使癌症复发的可能性增大。”
这些理由正中要害。为了慎重起见,我在此再向大家做一次补充说明:“效果”及“有效”所指的是“癌肿的缩小”,它不是生存率及延长生命的指标。
不难理解,化疗的疗效是非常有限的,可事实上,专家们不但不告诉大家真相,反而强辩、掩盖化疗中存在问题。
前一段时间报道了这样研究结果:胃癌手术前后接受化疗的患者,再患其他类型癌症时的发病率,与未使用化疗的人群相比约高出2倍。但是,癌研究会附属医院名誉院长西满正却解释说:“即使再发生癌症的机会增加,也不能立刻就说化疗药物有害,在胃癌早期和中期应用化疗是有效的。”
如他所言,这一解释的前半句话是对的,但后半句话是错误的,实际上胃癌中期的化疗被认为是无效的。作为证据之一,我引用了国立癌症研究中心中央医院外科主任笹子三津留的话,“对于胃癌的辅助化学疗法,尽管进行了多年临床实验,但还没有实验能证明它的有效性”,“在日本,也许有的临床家认为化疗对胃癌有效,但那是非常错误的”。也就是说,西满正医师在报纸上刊载的解释犯了个大错误。
癌症传真制度的疑问
为什么一些专家强加辩解,不想让化疗的问题广为人知呢?这大概是因为他们怕自己落到丢失工作、生计无着的地步吧。现在,美国有7500万医师从事化疗工作,为了维持他们的生活,每年需要有30~40万名患者。
美国有一种癌症传真制度,由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把有关癌症治疗的最尖端技术资料,利用传真向世界各地发送。内容记载了各种不同时期癌症的相应治疗方法。我看了其中对大肠癌的记载后感到非常吃惊。它记载的内容是:5-氟脲嘧啶和左旋咪唑的联合化疗,是第3期大肠癌手术后应该使用的标准治疗方案。但是,作为其根据的两个研究报告却是相互矛盾的。
这两项研究是同一个研究组在不同的时期所进行的,将手术加5-氟脲嘧啶和左旋咪唑联合化疗组,与单纯手术组相比较,结果是前者生存率稍高。但是,另一组观察中加入左旋咪唑一种药,结果其中一个研究报告显示生存率高于单独手术组,而另一个研究报告的生存率却与单独手术组相同,两项研究相互矛盾。
同一个研究组的两项研究发生矛盾,说明在研究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问题。但是,美国的专家们却通过传真向大众公布:5-氟脲嘧啶和左旋咪唑的化疗是标准疗法。用相互矛盾的研究成果作为依据而决定某种治疗法为标准,从理论角度来说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呢?
这大概与美国人患大肠癌数量相当多有关。在美国,一年有16万人患大肠癌,把这些患者作为化疗对象,就可以让化疗医生们有了生活上的基本保障。
由些可见,被誉为优于日本的美国癌症标准治疗法,是由那些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专家们所确定的,因此,我们从一开始就相信是十分危险的。在日本,听说国立癌症研究中心也要设立独自的癌症传真机构,而该处的研究是侧重于手术和实验的(参照本书第3章、第7章),所以他们通过传真发出什么样的内容呢?这一点很令人担心。
“为了慎重起见”是错误的
我认为对癌症的治疗(其他治疗也一样)不要从一开始就相信医师所说的话。其理由是:
第一,医生提供的治疗信息掺杂着某些特定的意图。以千叶女士为例,她收集了最新情报后打算自己决定治疗方案,这就如同孙悟空逃不出释迦牟尼的手掌心一样,徒劳无功。
第二,医生所实施的治疗,并不都是以数字、例证为依据,大多数是基于他个人的信念。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所实施的治疗就难免带有宗教色彩。如果完全相信该医师,就产生了对上述两方面的双重信任。因此,对于治疗方法背后隐含的思想、理念或得失,患者必须自己认真考虑,加以判断。下面介绍实施化疗时需要注意的一些情况。
首先,在化疗中必需明确“为了慎重起见”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为了慎重起见,做手术吧!”“为了慎重起见,切除胃吧!”这样一来,为了慎重起见就要切除器官,这难道不令人奇怪吗?在化疗方面,“为慎重起见”这句话也很容易深入人心,但是,化疗却是在缩短生命和延长生命两者之间所下的一种危险的赌注。
化疗药物肯定会对正常脏器发生作用,这种作用通过各脏器的副作用而表现出来。这样一来,即使治疗中途没有死亡,但从长远看也一定会缩短寿命。前面所谈到的第1组、第2组癌症中,治好的人确实比较多,那些人的寿命的确可以显着延长。如果把其余的治不好的癌症人数和用化疗后缩短寿命的人数,与上面治好的人数相加的话,平均寿命当然是延长的。换句话说,虽然好像整体寿命延长了,但实际上第1组、第2组以外的患者寿命是缩短的。
与些相关,除了极个别的例外情况,化疗可能只对有脏器转移的癌症起作用,对无脏器转移者只需进行手术或放射线治疗,化疗不但毫无效果,相反还会缩短寿命。例如在胃癌和子宫癌早期,手术治愈的效果接近100%;但若使用了化疗,则近100%的患者寿命缩短。
那么当癌症已经转移到其他脏器时化疗有没有意义呢?第4组癌症,或许包括第3组癌症也是没有意义的。我这样说的重要根据就是以往的研究数据,而从道理上来讲,也可明确为化疗是没有意义的。
要明白其道理,必须先知道化疗药物使癌肿缩小这一效果的真相。化疗药物通过联合应用和调整用量,最多具有杀死癌细胞总数1/10的能力,即10亿个癌细胞中的1亿个,1000个癌细胞中的100个。使癌细胞的量减少1/3的药物,便可贴上“有效”的标签而成为通用疗效标准。因此经过若干次化疗后,好不容易减到了1/3的程度,专业医师们就如获至宝地声称“有效”。可见要想真正使癌细胞减少到1%、1‰是何等困难。癌细胞转移至其他脏器时,即使只有0.1cm大小,也包含有1000个癌细胞,而1cm大小则包含有100万个癌细胞。从上述化疗药物所具有的能力来看,要杀死所有的癌细胞是不可能的,复发将不可避免。
为专家的生计而牺牲
总之,化疗药物无效是因为有副作用,而且不能使用充足的剂量。化疗药物就像是从毒气的研究中产生出来似的本来就是有副作用的物质,而且此副作用问题是永远也无法解决的。
副作用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是因为正常细胞与癌细胞的构造、功能、分裂方法相同,两者的决定性差异仅仅是癌细胞不断地进行无秩序的分裂而已。化疗药物以此分裂为目标进行攻击,当它很好地发挥治疗作用时,便可治好第1组、第2组癌症。但是正常细胞也在不断地分裂,倘若也受到攻击的话便会受伤而死亡,结果导致各脏器发生副作用。
正常组织的细胞不是无秩序的,而是有规则的反复进行分裂,有的器官分裂速度比癌细胞还要快,如肠和骨髓细胞,它们比癌细胞更容易遭受化疗药物的攻击。下一章要介绍的诸位患者,就是因为腹泻和白细胞数量减少而死亡的。
专家们为了抑制化疗的副作用,又开始用一些增加白血球的药和止吐药,以便增加化疗的用量。但是,副作用的发生与全身许多器官损害有关,而这些药物只能抑制其中某个器官的副作用。随着化疗药物剂量的增加,其他副作用也会增多。结果不断有人因这些副作用而缩短生命。尤其是在使用了顺铂这种致呕副作用极强而对癌症几乎无意义的化疗药后,就不得不频繁地使用止吐药,就整体而言,因顺铂而致死的病人肯定会增加。
结论:“无论任何疾病均有药可医”——我们不正是受了这种神话的毒害吗!化疗能治好的癌症只是极少数,而且对这部分癌症患者来说,其生存率的提高也到达了最高限度。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否则,为了专家们的生计而成为牺牲品的人数还会增多。
第二章 化疗药可缩短寿命
使用化疗药物的背景在于医院的盈利体制和医师缺乏见解,而患者在饱尝手术之苦后,还得承受化疗药物的恐怖袭击。
1992年7月18日,在日本中部某大学附属医院的急救中心,有一位53岁的女性,住院12天后死亡了。这位女性叫千田道子,3个月前曾在附近的B诊所接受了早期胃癌手术,术后经过顺利,并未因手术而死亡。那么道子到底是为什么而死亡的呢?
答案是:道子因化疗药物的副作用而死亡。我后面还要谈到这种结论的根据。她死亡之后,她的家属控告B诊所在治疗上有错误,本案目前仍在名古屋地方裁判所审理之中。在这里,我们分析一下道子所接受的治疗方法,希望大家不要成为第二个“道子”,并进一步探讨日本化疗中所存在的问题。
道子向来身体健康,过着平常的生活。因感觉到背痛,于1992年3月6日到B诊所就诊。经过多种检查,确认为胃癌。于4月17日接受手术治疗,切除了2/3的胃和淋巴结。病理检查的结果是早期胃癌,而且是停留在黏膜内的极早期胃癌,切除的22个淋巴结内也未见转移。术后恢复顺利,5月16日出院。就在出院之前,医生开始给她用上了有问题的化疗。首先给她开了UFT(内服药),1天6片,从5月13日开始服至6月底。从6月4日开始每周静脉点滴1次丝裂霉素4mg共4次。之后再次入院,于6月29日与30日应用化疗:5-氟脲嘧啶1250mg,静脉点滴2次。
道子于7月2日出院,从那天起出现高烧,达38℃,本来就有的腹泻更严重了,腹痛也更厉害了。因此,于7月3日第3次住院,用静脉点滴来补充水分,但水样腹泻依然不止,全身状况不断恶化,被认为因感染而出现的40℃左右的高烧持续不退,正常白血球应在3000以上,而道子的白血球在7月6日时已减少到600;7月7日前后,血压由平时的150降低为100左右。B诊所意识到事态的恶化,于当天将道子转到了附近的大学附属医院。
转到大学附属医院后,道子被诊断为:白血球减少、败血症、血管内凝血症,开始进行集中治疗。但在第2天,即7月8日,道子因舌根部堵塞喉咙而出现呼吸暂时停止。采用复苏抢救后意识虽然恢复,又因口腔内大量出血再次出现呼吸停止、意识消失。经气管内插管、人工呼吸器抢救,意识未能完全恢复,于18日死亡。
治疗费用为524万日元(¥41万元)
道子的身体内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她的症状表现和发生的机理。首先,白血球的减少,是由于给他使用的3种化疗药物。白血球的生产工厂——骨髓受到了这些药物的攻击而产生了副效应。腹泻是UFT及5-氟脲嘧啶所导致的很常见的副作用,由于化疗药物有杀伤细胞的作用,可导致肠黏膜细胞坏死、脱落而发生腹泻。也就是说,黏膜有损伤时,肠管内的水分排出,或从口腔摄取的水分不能由肠黏膜吸收,而沿肛门排出。从道子发生重度腹泻的症状来看,她的肠黏膜存在着严重的损伤;另一方面,因白血球减少,细菌容易在肠黏膜损伤处繁殖而致肠炎,使黏膜的损害更加严重,出现恶循环,所以转院后诊断其为严重型肠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道子感染病灶的细菌进入血液,得了败血症。当身体的抵抗力无法战胜细菌时,就会发生败血症。道子身体抵抗力差的原因与腹泻有关,由于腹泻,水分、盐分、营养成分丢失,使身体处于低营养状态,而导致抵抗力下降。实际上,道子转到大学附属医院时,就已被诊断为脱水症、低蛋白血症和低营养状态,同时还诊断出她有血管内凝血症和肾功能不全。血管内凝血症多在败血症时发生,指的是血管内的血液处于易凝固状态。血液凝固后,脏器无法发挥其功能,而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
道子的治疗经过,我们将在下一章中解说,她与富士电视台的新闻主播山川秋的情况非常相似,都是手术后发生败血症→血管内凝血症→各器官功能不全→死亡。无论是手术后还是化疗后,在发生败血症时,若不能控制而致血管内凝血,就必然会导致死亡。道子在转院时,就已经到了无法医救的程度。那么,在大学附属医院的治疗费用又是多少呢?住院12天费用高达524万日元。如此充分的治疗,也难以改变既定的命运。换句话说,当听到治疗费用如此庞大时,就会想到患者的结局是死亡,这对医务人员来说也是一种常识。
B诊所的盈利体制
道子并非从最初就陷入无法医治的地步。从结论来说,B诊所对腹泻症的处理怠慢,错过了救命的时机。从下述的病例中也可得知,对于化疗所致的腹泻决不可忽视。奇怪的是,胃癌、53岁、女性这些方面都与道子相同,但人是另外一个。
“53岁患胃癌的女性。术后第10日起开始给予5-氟脲嘧淀,到第21日止未发现异常,全身状况良好。第25日第7次给药后突然出现频繁腹泻、肠蠕动亢进,其后见血性腹泻,第27日起持续高热(39℃)。各种止泻药物均无效。第35日出现黄疸,第38日合并有血痰,接着持续出现呼吸急促,第40日因呼吸不全而死亡。”
这位患者的治疗经过与道子惊人地相似。她也是由于使用化疗而引起重症腹泻,白血球也显着减小,因此出现败血症等感染症而发热,也发生了血管内凝血、黄疸、呼吸急促等症。她的病情从腹泻和白血球减少开始,经过败血症、血管内凝血,直到踏上预定的死亡之路。这位患者在使用了许多止泻剂后仍然死亡了。本来腹泻发生后并不一定死亡,若能设法控制住腹泻,就不会那么轻易死亡。我在日常诊疗中也使用5-氟脲嘧啶,对水样的重症腹泻多少有些经验。如果碰到那种情况,服用强有力的止泻剂时,大概只用1次就能止泻。而上面谈到的例子,可能属于止泻剂的选择或使用不当。
1993年末曾报道,为了开发新抗癌药Irinotecanhydrochloridum进行了临床试验,477位受试者中27人在1个月内死亡,其中20人是因副作用而死。至今为止的观察表明,死亡中的大部分人,在出现腹泻、白血球减少之后,均开始走下坡路。但是,同样的Irinotecanhydrochloridum药物的开发、试验,在法国实施时,“因确实采取了控制副作用的措施,像以往那样多见的副作用死亡现象(大部分发生在日本),今天已经看不到了。”这是药物·医疗受害情报中心在回答水间典昭的提问时所做的答复。由此可见,只要采取措施,对于腹泻和白血球减少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关于这一点,B诊所的处置很有问题。道子因重症腹泻第3次入院后,未见处方中给予止泻药,取而代之的是用静脉点滴来补充水分、盐分及营养成分,但都随腹泻从肛门排走。这种处置方法真是不得要领。营养成分究竟随腹泻排出了多少,因不能准确测量,所以也无法确切依靠静脉点滴补充,其结果因低营养状态,身体抵抗急剧下降。而道子当时的病情是必须控制腹泻,B诊所却并没有尝试给她治疗。不仅如此,B诊所始终将病人搁置于己处,延误了转院时机。如果更早地转送到大学附属医院的话,腹泻能准确地得到治疗,也不致于发生败血症。总之,B诊所认为腹泻一症没有什么了不起,未考虑要止泻,或者根本不知道该病的治疗方法。
B诊所忽视腹泻的做法,从另一处记载中也可得知。6月25日,道子对门诊的主管医生说,4天前开始出现严重腹泻。从以往的治疗情况来看,此腹泻可考虑为UFT所导致的副作用,25日门诊的主管医生应停止化疗。然而主管医生又在当天开了UFT的处方,静脉点滴丝裂霉素,而且为了点滴5-氟脲嘧啶决定让她住院。5-氟脲嘧啶所具有的催人腹泻作用比UFT更强烈。如同前述的《副作用情况》中所举的病例一样,仅用5-氟脲嘧啶就有可能使患者死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此时就已决定了道子的命运。
B诊所应用的化疗组合方法亦令人奇怪。如前所述,为道子使用了UFT加5-氟脲嘧啶,而UFT进入体内后会变成5-氟脲嘧啶而发挥效果,也就是说,道子在应用一剂5-氟脲嘧啶口服药的同时,又同时进行5-氟脲嘧啶静脉点滴,这是非常奇怪的做法。因为UFT所致的腹泻,实质上成为5-氟脲嘧啶的副作用,再点滴5-氟脲嘧啶岂不是故意加重了腹泻之症。
道子的死亡,可能与B诊所的盈利本质有关。实行化疗以盈利为目的,道子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因此,必须首先论证B诊所的盈利本质,以分析他们对道子所采取的医疗行为。
平常无论到任何病房,都能看到这样的现象:虽然许多患者都对化疗持有疑问,但还是接受了化疗。原因就在于医师们的执拗劝说。若拒绝接受,有时还会被迫出院。然而,无论医师如何执着于化疗,无效终归不能变为有效。
凤启助的主管医师的态度更令人吃惊。患者倍受副作用痛苦折磨,那位医师却不去病房,因此他不会了解副作用的严重程度。很遗憾,日本竟然有这样的事!相信医生的话接受了治疗,却毫无效果。当然也有的医生值得信赖,但谁值得信赖呢,很难立刻知道。凤启助的主管医生是一个善于含糊其辞的人,所以使凤启助相信了他的话。虽然给病人做了解释,但却没有告诉病人真相,这样的医生也不见得是好医生。为了不至重蹈覆辙,在最后我还想再提醒患者,一定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用自己的头脑来分析问题。
化疗90%无效
患癌症后,人们选择的治疗方法之一就是化疗。但实际上,化疗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化疗可引起很多功能难以忍受的副作用,如博来霉素可引起肺纤维化,顺铂可引起肾功能不全等。一旦发生这些副作用,就有可能导致死亡。就算生命得以暂时延缓,也会因呼吸困难不得不依靠轮椅生活,或者靠每周3次进行肾透析而度过余生。
第二,选择化疗之前应了解化疗对哪种癌有效,对哪种癌无效。通过化疗可以提高生存率的癌症,只不过占所有癌症的10%,而对90%的癌症来说化疗都无效。
到现在为止,使用化疗能显着提高生存率的癌症有: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儿童癌症、睾丸肿瘤、子宫绒毛癌等。乳腺癌经化疗后虽然生存率有所提高,但不像急性白血病那样明显,而且仅对未转移的乳腺癌有效。此外,化疗对小细胞型肺癌、进行性卵巢癌以及一部分大肠癌虽然也有效,但仍存在疑问,这此仅占所有癌症的10%。化疗的有效率仅此而已。
然而包括医生在内,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化疗对所有的癌症有效。这种错误观念的产生正是由于受到了抗癌专家们的洗脑和诱导(详细内容参见第1章·化疗药物对癌症无效)。
假如化疗主管医生不具备有关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话,对患者来说是十分危险的。而要辨别医生的能力是很难的,就连癌症专科医院及大学附属医院中也有水平低的医生,患者只能从其他方面来推测医生的知识和能力。
所谓其他方面,是指抗癌治疗以外的医疗行为。化疗不可靠的医生,在医疗的其他领域内也一定不可靠,所以一定要参考他在医疗行为中的整个做法。例如,像B诊所那样点滴、检查等过多时,就是一个不足以信任的典型。此外,如果看到开以下处方的医生也应引起警惕,处方以UFT为首,诸如Furtulom、Mifurol、Futraful等氟脲嘧啶系列的药物(口服剂及栓剂)。这些药物无论对任何器官的癌症,抗癌效果都未被证实。使用的最大理由就是盈利。这种处方是作为佣金的一种形式而获取的研究费,或者是以赚取药品差价为主要目的。拒绝使用这种处方是非常明智的,对这类医生也不要轻信。
医师们的掩饰
最后,要谈谈因副作用受害的经济补偿问题。因医药品的副作用使用健康受到损害时,一般可以向医药品受害救济、研究、振兴基金会申请补偿金。但是,在化疗时,除一部分药物之外,很多药都不属于该项基金范围。因为化疗的副作用剧烈是理所当然的,就连死亡都算上了。而从道子的病情来说,该制度不适合她实在不合理。
就现状而言,医师们认为,化疗产生副作用或致死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他们不承认自己有过失。但像道子这种情况,医生应该支付损害赔偿金,但由于受到医生一方的无理干扰,导致裁判时争执不下。对于患者来说,在本来已经遭受医疗受害的情况下,请求赔偿时又一次受到了伤害。
在受害者要求赔偿损失时,患者家属必须提供证明以说明患者是因副作用而死亡。因为医生之间素来互相庇护,不会让家属知道是因副作用而死亡。道子的死亡诊断证明书上记载的就是“呼吸不全”。呼吸不全的原因是“肺炎”,而肺炎的原因是“胃癌”。从公式推导来看,道子实际是因胃癌而死亡。这种现象在日本的任何地方都可见到,无论是因副作用致死,还是因手术合并症而死,死亡诊断书中都不会写明的。
医师们掩饰事实的做法,使得医疗受害者无法得到正当的救济,篡改病历、销毁证据成为家常便饭。因此,当受害者请求赔偿时,若直接向医院提出抗议,有可能会被院方销毁证据。我认为应先与律师商谈,非常了解医疗诉讼问题的律师以及医疗事故咨询中心会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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